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
關於申請日本再入國許可的一些常識
1 一時離開日本時一定要申請
在留學中,利用放假期間歸國,或到海外旅行等時,必須在出國前辦「再入國許可」的手續。如果沒有辦「再入國許可」就出到日本國外的話,人力仲介公司回來日本時要再重辦「入國查證」申請,所以一定要拿了再入國許可之後再出國。
2 必須在再入國許可有效期限之內再入國
超過在留期間自不必言,外勞申請即使在在留期間內,如果超過了再入國許可的有效期限也必須重新辦理簽證後才能再入國。因為這樣簡便的手續未辦而導致不能再入國的事是不劃算的,一定要注意。在去的國家中發生了沒有辦法避免的情況時,請提早和最近的在外日本使、領館商量。
3 在何時何地申請
到所管轄的入國管理局去申請外勞仲介,但是出國的日期可能趕上是周日或周末等休假日,所以留有充裕的時間辦理為好。要注意,管轄機場的地方入國管理局.支局.派出所等原則上不辦理此業務。也可以與期間更新或資格變更的申請同時提出。在緊急的情況下,人力仲介即使是節假日也可以在成田機場等辦理申請手續。
4 再入國時,不需要繳回外國人登錄證
拿到再入國許可到外國的一時出國時,沒有必要繳回外國人登錄證的。是可以帶著出國的,但請注意不要丟失了。
需要提供的資料
1. 再入國許可申請書
2. 護照
3. 外國人登錄證
4. 學生證(是「留學」資格時),或者是在學學校的休假證明(是「就學」資格時)
5. 手續費
日本商務考察簽證變更成結婚簽證的手續
問:
我持有的是商務考察簽證,通過一家日本公司的邀請來日本考察。現在,我的簽證也快到期了,在這期間,我認識了一個日本人,外勞申請經過一段時間相處,彼此已經有意結婚,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我們辦理結婚手續,需要如何准備,是否可以在日本直接結婚,結婚後我的商務考察簽證如何轉為結婚簽證?聽朋友說,商務考察簽證不能轉結婚簽證,也有人說可以轉,也不知道哪種說法正確,請在百忙之中給予指點。謝謝。
答:
對於你提出的問題,外勞仲介我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日本入管法的條款,沒有規定商務考察簽證不可以直接轉為配偶者簽證,所以只要符合條件,應該可以在日本辦理結婚手續,然後申請簽證變更。
首先,介紹一下在日本辦理結婚手續的方法。首先,你要准備好國內公證部門的獨身公證材料,然後持本人護照到中國駐日大使館領事部辦理婚姻要件具備公證。取得這份公證材料後,就可以和准備與你結婚的日本人,到所在地的市(區)役所辦理結婚手續。人力仲介到大使館領事部辦理婚姻要件具備公證所需要材料,請你去之前再確認一下,免得多跑冤枉路。
辦理完結婚手續,就可以准備資料到入管理申請簽證更新手續。
按照日本入管法的規定,需要准備如下資料:
和日本人結婚證明資料:
日本人配偶者的戶籍騰本,其中要在婚姻欄妻子處,要記載你的名字。如果戶籍騰本還沒有記載和你的婚姻關系,則需要提交結婚登記受理證明書,之後再補交記載有和你婚姻關系的戶籍騰本。
申請者、日本人配偶者的職業和收入證明資料,你這種情況下,因為你還沒有工作,只提交日本人配偶方面的資料即可,這些資料包括:在職證明書;住民稅、所得稅的納稅證明、源泉征收票或者確定申告書的複印件中任何一種可以證明收入狀況的材料。
身分保證書,人力仲介公司由你的日本人配偶填寫即可。
此外,現在日本入管審查官現在都會要求提出家族狀況、交往經過、理由書等相關材料。家族狀況包括你的日本人配偶者、配偶者的父母、兄弟姐妹、你的父母、兄弟姐妹的年齡、住址、電話等,還有對你們婚姻狀況是否知曉。交往經過中有何時何地通過何種途徑認識、過去婚姻經曆、結婚證人、是否是否舉辦了婚禮(或者預定舉辦)、申請者或者配偶者是否去過對方國家、彼此交流時使用的語言以及溝通狀況等。理由書要把交往經過詳細記載,最好還有對婚姻的態度及今後共同生活的計劃等。入管要求理由書要真實記載,如果有不實之處,對審查不利。
此外,還要准備你和日本人配偶者在一起交往、相處的生活照兩張,現在一般來說都會被提出這項要求。
以上這些手續和資料辦理好後,就可以申請簽證變更手續,可以由你本人或者日本人配偶者親自去申請,也可以請我們這樣有入管申請取次資格的行政事務所的行政書士代理申請。
當然,這裏有一個情況也需要特別向你說明。現在,中國人和日本人假結婚的現象非常嚴重,特別是有不少人以探親、商務考察的名義來到日本,然後又辦理假結婚留下來。日本入國管理局對這些情況有大體的把握,所以對這類簽證的審查也比較嚴格,一般來說會提出一些其他方面的資料要求,要有思想准備。
另外,根據我們現在掌握的信息,最近入管審查官出現了過拒絕接受商務考察直接變更配偶者簽證的例子,要求申請者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然後回國等待,這是最近發生的事情。在此之前,我們接受的代理申請,經過1個多月的審查已經獲得批准。這裏涉及的是入管審查官的裁量餘地的問題,個人遭遇如何,多少有個“運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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